所以,还是先装傻吧!
哎,要是沈婉儿她们在就好了。
可能几句话,就能够套出来很多有用的信息。
可哪怕凌异跟沈婉儿她们一起这么长时间,她们的本事,凌异也依旧没有学会半点。
这玩意儿,也是需要天赋的。
“没想到,你现在都变得这么帅了,变化也好大。”苏玉婷有些诧异。
原身,是个姓格腼腆,不爱说话。
说话的时候,也总是低着头,不敢和别人眼神对视。
可现在的凌异,说不上张扬。
但浑身上下那股子自信的劲儿,却和原身大相径庭。
关键是,凌异现在是真的帅。
瞥了一眼凌异手腕上的手表,嗯,不只是帅,似乎也很有钱。
别的不说,就凌异手上的这块手表,价值就百万以上。
“多谢夸奖。”
随后,指了指苏玉婷手上的包,问道: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?”
“哎!”听到凌异的话,苏玉婷郁闷的叹了口气。
“我车,在后面抛锚了。”苏玉婷指了指身后的方向。
不过,如今浓雾太大,根本看不出多远。
“本想叫个车,却发现手机忘到家里。”
“你这丢三落四的毛病,是一点都没变啊!”凌异摇头笑道。
原身对苏玉婷的记忆还是很深刻的。
但是同住了一年的校花级大美女。
不过,两人虽然做了一年同桌,但彼此之间说过的话都不超过三句。
原身本就是个比较自卑的闷葫芦,苏玉婷呢,也是高冷寡言。
或者说,苏玉婷之所以选择原身作为同桌,正是因为看中了原身的这个特姓。
而给原身记忆最深刻的,并不是苏玉婷的颜值,而是她丢三落四的毛病。
今天上课忘了带笔记,明天上课忘了带是练习册,又或者忘了带文具盒。
而每次忘了带,都会从原身这儿借。
在原身的记忆中,苏玉婷总会在上课之前,给原身塞过来一张纸条。
纸条上写着要借的东西,并且会在后面,画上一个双手合十,拜托的卡通手势。
当然,这些细节内容原剧情中并没有写。
毕竟小说是小说,小说世界是小说世界。
“其实我已经改了很多了,只不过今天走的太急,所以才忘记了。”
苏玉婷不好意思解释道。
“你要去什么地方?这么早打车可并不容易。”凌异好奇问道。
“红城市天盛公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