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猎鹿建房

清晨的露水在松针上凝成水珠,郭春海踩着湿滑的苔藓穿行在白桦林中。

肩上的五六半步枪随着步伐轻轻晃动,枪管上凝结的水汽在晨光中泛着微光。

自从上次在楞场那一架后,他明显感觉到工人们看他的眼神不一样了——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信赖,而不只是对技术员这个头衔的表面恭敬。

海哥!二愣子的声音从前方传来,压得很低,看这蹄印!

郭春海蹲下身,手指轻抚雪地上新鲜的蹄印——碗口大小,边缘清晰,是成年马鹿的足迹。更令他心跳加速的是,雪地上散落的粪球还冒着丝丝热气,说明鹿群刚经过不久。

三头,至少。托罗布从树后转出来,鼻翼微动,顺风能闻到它们的气味。

三人顺着蹄印追踪,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落叶最厚的地方。二愣子虽然动作笨拙,但在林场这半年也练就了一身潜行的本事,至少不会再像刚来时那样动不动就踩断树枝。

穿过一片灌木丛,眼前豁然开朗——这是处背风的山坳,向阳的坡面上积雪已经融化,露出嫩绿的草芽。三十米开外的空地上,五头马鹿正在悠闲地啃食新芽。领头的是一头体型硕大的公鹿,鹿角像两棵小树般枝杈分明;旁边是三头母鹿和一头亚成年的小鹿。

乖乖...二愣子舔了舔嘴唇,这要是都打下来,够吃半个月的!

郭春海摇摇头,竖起三根手指——鄂伦春猎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:遇到鹿群最多取三分之一。他缓缓举起五六半,准星稳稳对准那头最健壮的母鹿。春季的母鹿虽然不如秋天的肥美,但肉质鲜嫩,最适合做鹿肉馅饼。

枪声在山谷中回荡。被瞄准的母鹿应声倒地,其余鹿群瞬间炸开,四散奔逃。

郭春海没有追击,而是迅速拉动枪栓,第二枪放倒了那头亚成年小鹿——这种一岁多的鹿肉质最为细嫩。

跑了一头公鹿!二愣子急得直跺脚。

托罗布已经抽出猎刀:够吃了。他指了指倒地的两头鹿,再打就浪费了。

三人正要去收拾猎物,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蹄声。

只见那头公鹿竟然去而复返,站在百米开外的山脊上,昂首发出的叫声。它在呼唤同伴,完全暴露在射程内。

好家伙,自己送上门!二愣子兴奋地举起枪。

郭春海按住他的枪管:让它走。他望着山脊上那道矫健的身影,开春了,得留种。

托罗布赞同地点头,已经开始处理倒地的两头鹿。

他的手法干净利落:先放血,再开膛,内脏分类摆放——心肝包在桦树皮里留着食用,肠子喂狗,胃内容物小心地倒回地上。这是鄂伦春猎人世代相传的规矩:取之山林,还之山林。

回楞场的路上,二愣子扛着小鹿,嘴里哼着跑调的小曲。郭春海和托罗布用粗树枝做了个简易拖架,拉着那头母鹿。鹿血滴在融雪的地面上,引来几只乌鸦在头顶盘旋。

海哥,二愣子突然想起什么,那头公鹿的角可真带劲!要是打下来,能卖不少钱吧?

至少两百。托罗布头也不抬地说,供销社收去当药材。

郭春海没接话。

楞场门口,老马正带着几个工人修理损坏的木材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