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 自由联盟宪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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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因此,”林风的声音恢复了平静,但更加坚定,“自由联盟的立宪根基,必须彻底颠覆星盟的黑暗逻辑!我们承认技术的力量,我们追求科技的进步,但我们更必须宣告:**任何技术,无论多么强大,其存在和发展的终极目的,都必须是为了服务于、保护、并拓展‘意识’的自由与尊严!任何以剥夺、奴役、吞噬其他文明或个体意识为代价的技术,都是联盟的公敌,是宇宙的毒瘤,必须被彻底禁止和销毁!**”

他指向苏晴:“苏晴司令,为了守护一个‘意识’(指林风自己),付出了永恒光明的代价。这代价,沉重如山,但它恰恰证明了‘意识’的不可替代性!技术可以修复身体,可以重塑生命,但无法创造一个真正自由的‘灵魂’!”

苏晴微微颔首,虽然看不见,但她的脸上充满了对林风话语的认同和支持。

林风继续阐述宪法核心条款:“**第二条:联盟成员文明间,技术共享以自愿、平等、互惠为原则,严禁任何形式的技术讹诈、垄断或强制转让。任何涉及意识层面(如精神控制、意识抽取、思维改造)的技术研究与应用,必须接受联盟最高伦理委员会的绝对监管,违者视为反联盟罪。**”

“**第三条:联盟集体防御力量(星尘卫士)的组建与行动,其最高授权依据,是保护成员文明的‘意识权’免受外部侵犯(如星盟、熵之主)和内部暴政(如意识奴役)。技术优势是手段,守护意识自由是目的。**”

“**第四条:建立‘意识尊严法庭’,专门审理涉及剥夺、奴役、伤害文明或个体意识的罪行。其裁决权高于一般技术仲裁法庭。**”

“**第五条:联盟最高决策机构‘圆桌议会’的表决机制,在涉及重大伦理和意识权问题时,将引入‘集体意志共振’机制(初步基于星尘密码网络),确保每一个成员文明的核心意识诉求都能被真实感知和尊重,而非仅仅由技术实力或人口数量决定。**”

每一条款,林风都结合熔炉真相、星盟暴行以及联盟的使命进行深入阐释,将“意识权高于技术权”这一抽象原则,具象化为可操作、可执行的联盟根本大法。

阐述完毕,林风退回座位。苏晴再次站起。

“以上,便是《自由文明联盟宪法》的核心精神与关键条款。”苏晴的声音沉稳有力,“它或许不够完美,但它承载着我们从血与火中得出的教训,承载着我们对亡魂的承诺,承载着我们对自由未来的信念。现在,请各位代表,行使你们文明赋予你们的权利,进行表决。”

大厅内陷入短暂的沉默。代表们各自在意识层面进行着激烈的沟通和权衡。那些曾被星盟技术压制、饱受奴役之苦的文明代表,眼中燃烧着赞同的火焰。那些技术高度发达、但同样对星盟心存忌惮的文明代表,则陷入了更深的思考。林风的话语,苏晴的牺牲,熔炉的真相,像重锤一样敲打着他们的认知。

终于,代表“泰坦岩族”的巨大岩石生命体,发出了如同大地共鸣般的低沉嗡鸣,核心晶体亮起代表“赞同”的稳定金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