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长吴志明握着法槌。
一股无名火从他心底窜起,像一条毒蛇,嘶嘶地吐着信子,舔舐着他的理智。
狂妄!
这是吴志明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词。
在被告人已经俯首认罪的情况下,辩护律师竟然要强行进行无罪辩护?
这不是在打被告人的脸,这是在打他这个审判长的脸,是在挑战整个法庭的尊严!
他几乎要当场敲响法槌,呵斥叶欢扰乱法庭秩序。
但那股怒火刚烧到喉咙口,就被他强行压了下去。
不行。
他不能发作。
眼前这个年轻人,不是那些刚出茅庐、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。
他是叶欢。
这个名字在省内政法系统里,如今已经像一个禁忌。
凡是和他对上的人,从基层警员到法院院长,轻则丢官罢职,重则锒铛入狱。
有人私底下给他起了个外号,叫“政法系统清道夫”,所到之处,人仰马翻。
吴志明混到省高院刑事二庭审判长的位置,靠的不仅仅是业务能力,更是滴水不漏的政治嗅觉。
他深知,对付这种人,绝不能意气用事。
你越是愤怒,就越容易出错。